本報2月27日訊(記者 唐愛平 孫振華)省發改委今天召開媒體通氣會透露,我省將加快推進代建制。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的《關於加快推行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的意見》(簡稱《意見》)規定:“總投資3000萬元巴里島以上的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必須實行代建制。”這意味著代建制在我省由以前的“鼓勵和提倡”走向“剛性約束”。
  推行代建制是深化政府投資體制改革的一項具體措施。代建制通過引入代建單位,實現投、建、管、用分離,形成多方相互約束的租製冰機制衡機制和預防工程領域腐敗的制度屏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我省從2004年開始代建制試點,到2013年底,省本級代建項目總規模威剛記憶卡達到46億元(含援川項目18億元),長沙、株洲、湘潭等市也在積極試點和推行。國內咨詢權威機構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對我省代建試點項目出具評價報告認為:湖南省代建制管理制度較為科學規範,已具備由試點向全面推行的條件。
  《意見》明確規定:“政府性投資為主、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必須實行代建制。”主要包括各類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業務用房項目,公、檢、法、司建設項目,科研、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及社會福利等社會事業項目,將不再採取自建方式,都要實行代建制。對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的,也鼓勵業主單位實莊臣行代建制。《意見》同時強調,確因特殊情況(如涉密工程)需要自行組織建設的,需提出書面報告並說明理由,經發展改革部門研究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方可實施。此外,市政設施、道路交通、環境保護、生態治理等公用工程和民生工程,具備條件的,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推行代建制。  (原標題:3000萬元以上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須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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